正以為 以人性作為營業內容 是會賺錢的 而社會對於賭博 性交易 麻藥...等 多有限制 正 以為是有其必要性 因為此類需求有其特殊性 (成隱性 高價性 失控性) 相較於飲食 呼吸 交通 衣著 住宅 娛樂...等的普遍性 易控制 低價性 有極大的差別毒賭黃歷來皆是社會不良份子所掌控 爭奪 營業的目標 並影響 介入一般人的生活 (它們也是有業績壓力的) 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如:逼良為娼 設局詐騙 暴力討債... 故 正以為 政府須對毒賭黃嚴加取締管制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tasun 的頭像
tasun

tasun的部落格

tas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0)